除非契約有特別約定,否則是房東(出租人)要負責修繕
PS:請在看一下契約有沒有另外約定
但原PO(承租人)必須訂一定期限「催告」(要有證明)
如果他在該合理期限內,不為修繕,原PO就可以自行修繕並留下單據
將金額從房租內扣除,當然也可以終止租賃契約
民法第429條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
第430條
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
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
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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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uanted80046 (〝翼〞還能渴求什麼?)》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小弟在今年3/1租了一個套房,當時套房在租屋網上頭PO文,
: 說他的家電都是只用了一年的新品,外面有公共洗衣機。
: 房內有付電視、冰箱、冷氣、電熱水器、衣櫃、單人床架、單人床墊、椅子。
: 我剛承租的時候,有先問過如果萬一東西有損壞要怎麼辦,
: 他說可以跟他講,不然就是我先出錢再跟他拿。
: 剛進去有先試過冰箱能不能冷,有冷,但是不會結冰,我想可能是要等一段時間。
: 但是後來還是不能結冰,只有一層一層的霜,所有冰的東西都壞掉了,
: 然後公共洗衣機超級髒,裡面都是灰都是泥,我不敢用,
: 我就傳簡訊跟他說要修理跟清理,那時候大概是4月多的事情,中間好幾個月都沒有消息。
: 打電話沒有接(他說是出國了) 後來六月多我要出去的時候碰到他帶看房子的人來,
: 在那些人面前他可能怕我講什麼,他才主動提說他在問師父有沒有空來修理,
: 然後洗衣機他會處理乾淨。我急著要出門就說下次再說走了。
: 結果根本洗衣機跟冰箱都沒處理,上個月我又打了一次電話給他老婆,
: 他老婆說他會問。還是沒下文。
: 昨天終於受不了打去問,他居然跟我說冰箱是前房客留下來的,他不負責修繕。
: 然後其他房客都沒有冰箱,只有我有,好像我得了便宜還賣乖這樣。
冰箱既然寫在租賃契約上,就是租賃標的一部分
: 問題:
: 我房租都準時付,碰到這樣拖延的房東我真的不是很高興,
: 可以麻煩各位大大幫我看看,這樣他算違約嗎?
請參考前面說明
: 如果他這樣,我可以選擇提前搬走要他把押金還我嗎?
可以終止租賃契約,押租金因原PO不是有過失的一方
理論上可以退還,但錢在房東身上,屆時房東不想退,
恐需訴訟請求,比較麻煩
: 因為我已經反應太多次,收到這種態度,我實在不想再跟他溝通了。
: 以下付上租約給各位大大,請各位大大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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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