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和解過後賠償期限已到,對方避不處理

作者: minikat96 (VNK)   2014-08-12 13:07:56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3.12.1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有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家保第三責任險,對方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雙方均為機車
事發地點為台中市崇德路與長生路口(菜市場那邊),我行經崇德路往潭子方向
對方則為行崇德路對向車道要直接左轉長生路,當時崇德路為綠燈,長生路紅燈
當時崇德路網潭子方向快車道塞車,因此一旁的汽車均為靜止狀態
對方從崇德路對向要左轉長生路,從兩台車的車縫中鑽出來
我看到他緊急煞車後還是閃避不及撞上
當時我的車速大約60km/h左右,撞擊後雙方均倒地
我因當時腳被壓在機車下所以路人跑來移動我的車子讓我起身,所以現場有破壞
撞擊點為我的車頭撞對方的機車右側
沒有叫救護車,有叫警察,並做酒測及筆錄(雙方均無酒駕)
事後事故初判表出來員警因現場有被破壞為由所以寫無法判斷肇責
雙方在後續的和解之後已經達成協議,雙方肇責五五均分
對方提出四萬八千元車損+工作損失+精神+醫藥費的求償
我方提出一萬元車損賠償
最後以我方賠償兩萬四千元(保險公司理賠),對方賠償五千元(事主自己理賠)和解
合解為保險公司私下和解,和解書雙方均以簽章確認,賠償期限為103/08/08
我方已於和解契約成立後一週左右付款給對方
由於8/8日當天下午三點半時查看帳戶並沒有賠償金額入帳,對方也毫無連絡
於是在8/8當天晚上打電話給對方,結果對方說他不知道這筆錢是他要自己賠
說要跟他保險員聯繫,因此我也等他消息
結果8/9當天仍無音訊,我從8/9~8/11的白天打數通電話給對方都沒接
中間還傳兩封簡訊、傳LINE,都無回應,我也在簡訊留了聯絡手機
直到8/11傍晚對方終於接電話,推託說和解書不在他身上他要請保險員處理
並且他說他的保險員打數通電話給我我都沒接,但我手機一通電話都沒有
我告訴對方請他的保險員當天晚上與我聯絡但也沒回應
今天在打電話給對方已經是響一聲就轉語音的狀況,查詢一下應該是被黑名單
六、問題:
有先上網大略做一下功課,之後可以去法院提出強制執行命令請對方付款
但因為和解書為保險公司這邊開立而不是法院和解也不是調解委員會和解
所以和解書是否有需要去法院作公證?
若需要,但對方目前避不處理,公證需要契約雙方都到場
這樣該如何進行後續要強制執行的動作呢?
先感謝各位幫小的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xixet (= =)   2014-08-12 20:33:00
起訴。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8-13 09:02:00
有受傷就提告過失傷害吧 什麼放棄的字眼不用管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13 09:34:00
應該已經過告訴期了...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8-13 09:36:00
喔沒注意到^^"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13 09:46:00
發支付命令,對方就會出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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