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公司蒐集個人資料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8-13 22:57:26
依目前法規,當事人同意仍然不可以蒐集、處理及利用
勞工之「特種個人資料」(醫療病歷、前科等等)
但基於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有義務幫勞工健康檢查部分則不在此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規定
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
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且有適當
安全維護措施。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四、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之目的,為統計
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經一定程序所為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
料。
前項第四款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之範圍、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
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法務部定之。
另外,立法院目前有修正草案,本條未來可能會增列「當事人同意」,
屆時如果修法通過,那公司就可以蒐集、處理及利用特種個人資料了,
,一併敘明。
※ 引述《w55007 (恩)》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最近要到新公司報到
: 是上市的大公司
: 有簽署一份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 問題:
: 想請教這個調查可以調查到多細
: 所有的保險 就醫 紀錄都可以完全查到嗎
: 包括動過的手術等等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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