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8.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交通隊.事故現場機車(甲方)有移動.現場有畫線畫圖.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乙)表示有聯絡
五、事實經過:
(甲方)機車起步.因路邊停車擋住視線無看到(乙方)後方TOYOTA轎車直行車.
(甲方)被(乙方)撞倒(乙方)保險桿有輕微裂痕.(甲方)機車殼微裂
問題內容如下:
日前我(甲方)騎機車沒看到後方的來車
與後方直行TOYOTA轎車擦撞.TOYOTA轎車保險桿有裂痕
對方說要交通隊報案.對方駕駛(乙方)下車後表示.車子不是他的車
他是開朋友(丙方)的車.所以必須報交通隊備案.之後雙方也都備案了
雙方無受傷.當天交通隊說這是民事案件請我們私下協商如何處理
之後(乙)對方打來說車廠估價要5000元修繕費用
他說型號為toyota 1500cc. vios
我請他可以請車廠開立估價單之後願意和解賠償
我(甲)也知道理虧打算賠償
但和解書要怎樣繕寫呢?對方說他是開(丙方)朋友的車.
(一)
我詢問他說車損是他朋友(丙方)的車.
應該和解書是他(丙方)朋友跟我簽訂.才有法律效力不是嗎?
他確有點生氣的說他跟我簽訂就好了.不關他朋友的事.是這樣嗎?
(二)
還是說交通事故登記單上.因為開車的是他(乙方)
所以我只需要跟他(乙方)和解即可呢?
不曉得"交通事故登記單"上的車號是登記.
當天發生事故的(丙方)車輛車牌號碼嗎?
如果是的話.我今天跟他(乙)詢問受損的車的車牌號碼.
他竟然是給我一個不一樣的車號號碼!
https://mvdvan.hinet.net/mvdvan/whpg.htm?cgi_callee=dq
我爬了一些文想要找他給我的車牌號碼所登記的車輛型號.以便先打去原廠估價...
竟然發現他報給我的車牌號碼是 "環保廢棄轉報廢" 且又是"自用小貨車的車牌"..
一整個很古怪...更奇妙的是下面有行紅字寫"本車恐有無牌照違規行駛".
我目前是跟他說可以約在派出所簽和解書 但一整個還是很古怪
有人可以請教一下嗎?
(三)
派出所可以提供和解書嗎?
六、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