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2年 年底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機車與乘客四人皆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筆錄 現場無破壞 警察做完記錄後才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皆有強制險
我方有第三方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機車專用左轉彎道 我方時速約30-40 對方時速自認70 從左後方直接撞飛我方
視線良好 有點暗 無遮蔽物
六、問題:
我方肋骨骨折一根 多處擦挫傷
乘客 嚴重擦挫傷 時至今日也不敢再走該路段
但對方只願賠18000不含強制險
已經提告 從地檢署轉回調解
幾經調解 我方不接受
轉回法院 應該是刑事挾帶民事
請教哪些項目能求償
目前的表格
一 車損 13400(附單據)
二 醫療費用 6700(附診斷證明與單據)
三 往來醫院交通費 400
四 無法上學可否求償?
五 當時還是學生 有接案與打零工 但只有一部分匯入郵局帳戶
應該提出哪些證明?
診斷證明只有寫追蹤治療 可否求償工作損失?
六 住院兩天 所以專人照護兩天嗎?
七 為了盡快痊癒 買的補品可以請求賠償?
八 精神賠償金的部分 應該求償多少?
事發後處理過程
提告前 對方一直在爭論對錯
我方提告後 對方做筆錄也提出告訴
整篇都睜眼說瞎話 幸好檢察官判定對方超過六個月 撤回
即使現在是只有我方可以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對方在調解也是一直爭論對錯 始終不認錯
導致調解很不順利
對方一直態度很差 兇我方
質疑我方輪胎打滑 沒有煞車等等
說話帶刺 一直影射我方是車禍黃牛 靠這行吃飯之類的
最後只好轉回法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