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支付命令問題

作者: waiter0709 (偉特糖)   2014-09-21 18:55:25
事實經過:
朋友欠款不還,在這個版才知道有支付命令的方法
現在已寫好狀紙,請求標的寫法不知是否正確
如下:
(一)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臺幣壹萬元,並自民國102年11月8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督促程序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問題:
我想請問第一點的日期是要寫跟我借錢那天開始
還是要寫"本件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才正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ROCSimonLiu (宅╳法♀8露℃)   2014-09-21 19:04:00
你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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