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KD_EITA ]
作者: tn002681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考題] 法學諸論
時間: Fri Oct 10 22:56:15 2014
(1) 未知法而犯法,因中了別人的圈套而受刑法所責,
被栽贓縱火案與恐嚇案而身陷其中。
個犯一人,無任何抵抗能力之單純平凡百姓。
事後被非法監聽、監控電視纜線、監控網路,現實生活的一切都非法調查,
該刑事組織調查他人銀行帳號(密碼),利用廣播電台放送,
而知他人不看電視只聽廣播電台與網路習慣,
利用廣播電台恐怖音效使他人恐慌、害怕,無措,
再利用中華電信監控他人網路行為,在網路上散播不實之事實行為。
(2) 知法而故意犯法,知法犯法之刑事組織行為,
在不確認真正事實之行為,操控他人行為,使他人感覺到恐慌、恐怖、恐怕。
利用科技設備,與能控制之範圍,進行對無辜者加害調查。
(3) 請問版上前輩們,在科技法律上的條文上,受害人該如何自保?
受害者實在不堪其擾,已有想自殺的念頭,
無形的壓力導致被害者恐慌,進而精神渙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