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2/8/1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本人有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派出所及交通隊都有來)、有做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對方還有第三責任險)、均有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102/8/13 下午5點左右,外出返家途中,雨一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當時我騎乘機車跟
在自小客車後綠燈一同左轉(不須兩段式左轉),過彎後小客車靠右暫停(偏離車道),我從
小客車左方經過(雙向道,我在車道上),此時小客車未打方向燈突然左切出來,小客車的
左車頭擦撞到我(機車右側側身,我車速在30Km以下)
因小客車左轉後即靠右暫停,而我是順著車道走,所以路權是我的。無證人
車輛的撞擊點: 小客車左前車頭擦撞我的機車右側車身
有申請初步判定,結果:我本人【未發現肇因】 ; 對方【涉嫌偏左行駛時,未注意與他
車之安全間隔】。
六、問題:
小弟去年騎車返家途中與一部自小客發生擦撞
經過出步判定 是 對方違規!
但因我的腳傷要復建,原想說等腳傷差不多好了再跟對方談和解
太大意拖過了刑事告訴期限,沒想到此後肇事者就擺爛,態度極差,完全當作沒他的事,從
未關心過我的傷勢,也沒有想和解的意願,還嗆說就去告他,告了他也不會出庭。
而對方的保險員態度也非常消極,感覺就是想裝死拖過理賠期限(因對方有第三責任險可
以賠償我其他損失)。
想請問大家面對現在的情況要如何對付這種無良的肇事者,拿到自己該有的賠償
目前僅能向對方提出民事告訴嗎?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真的很怕告了,而對方及保險公司拖時間,索賠無門讓肇事者就這樣消遙。
不得不說這肇事者真的很可惡,我因為這場車禍復健超過半年,剛退伍就被撞很長一段時
間無法工作,請板上的大家幫幫我!!
小弟先感謝大家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