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ioluigi (Breathe Again)
2014-11-18 22:49:31是這樣的
我跟我朋友共用某一個PTT ID
平常主要是我朋友會登入po文章
偶爾我也會借用他的ID上站看看文章或推文
然後除了我 我朋友還把這個ID借給另外一個人用 但那個人我並不認識
也就是說 總共有三個人都會用這個ID上批踢踢
而最近 我接到了一張妨害名譽的傳票 昨天去派出所做筆錄
原因是在去年某板的某爭議事件裡
這ID在某篇文章底下推文 對當事人作出了人身攻擊
我跟警察據實以告
這個ID有三個人在用 而我真的記不起來去年是否有在那篇文章底下推文
我很好奇警方為何只約談我 他們說是從我上站IP紀錄查到的
但重點是 我明明很少用這個ID登入啊 大部份是我朋友在使用的
警察後來叫我回去問另外兩個朋友 是否這個推文是他們所寫
我問了我朋友 他說他也不記得 然後他問了那位第三個使用這個ID的朋友
那個人說 他不會用這個ID推文
所以事情演變到現在 就是我跟我朋友都不確定有沒有留那個推文了
調閱了"最近上站記錄" 也只有到今年年中的IP記錄
所以根本無法確定去年那篇文章底下的推文日期 究竟是由誰登入
我後來跟承辦員警聯絡 說明了此事
他說 這樣他案子沒辦法辦下去
我問他能不能請檢方去跟PTT調閱去年那篇文章底下推文的IP位址
他說 他們有跟批踢踢站方聯繫過 但批踢踢不肯給
然後他居然叫我 能不能親自去跟PTT站方申請?
一來 我跟我朋友共用帳號 已經違反站規了
我們實在不願意去跟站方坦白這件事
二來 去年文章底下推文的IP位址 就算我親自去申請 要跟誰申請呢?
我實在不想為了這種沒事浪費司法資源的訟棍 自己耗費心力去找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呀
想問問看各位前輩
如果我不鳥承辦員警(因為我覺得找出去年那篇文長底下推文的IP是他們的責任)
接下來會發生甚麼事情呢?
有可能警察伯伯不高興
把我跟我朋友兩人(甚至三個人)都一起函送地檢署嗎?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