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約半年前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 無驗傷 有開診斷證明說是四肢挫傷 跟頸椎拉傷 頭部有撞到
到現在走路還不穩 且診斷出有暈眩症 (不能騎機車)
需要長期復健 也無法做原本的工作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嚇傻了 是附近店家幫我報警
筆錄警察拖了一個月才補
現場有受到破壞 違規停車駕駛將我機車移位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撞我那方有強制險公司聯絡我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從巷子出來 要等紅燈 準備騎車往去公司 等紅燈時
我的左手邊 有台黑色轎車違規停車 車主B站在車子附近 我以為他要開走
並且停在白線之後 等我對面綠燈亮時 我往前騎一點點
但不敢馬上直直往前騎 因為轎車擋住我左邊的
視線 無法看到左方來車
當我正在左右看看來車時 被左方騎很快的騎士A撞轉了快九十度
我往左倒 左背跟左頭部著地 頓時感到非常疼痛
轎車駕駛把我摩托車移動 刻意移到馬路上 破壞現場 而我當時一直大哭
這時有個阿姨幫我報警了 隔壁店家叫我不要報警
(而事後一個月回去現場才知道 原來店家跟A一家都很熟)
B也叫我不要報警 一直說沒有他的事情 想趕快走 不需要報警
十分惡劣!
AB一直問我要不要去醫院 我一值哭沒辦法回答 馬上打給我同事
說我發生車禍 過一陣子警察出現了 順便叫了救護車 過沒多久 主管 環安 及
副理到了現場 但救護車先到 我堅持要等到我主管過來才要上救護車
他們趕到的時候 我先跟我主管往醫院 警察說會先做其他兩人的筆錄
於是我同事也就放心離開
事後 A跟警察說他想要和解 叫警察不要做筆錄
我過三天去做筆錄時候 警察騙我沒有現場圖就直接叫我簽筆錄了
而且AB兩人筆錄拖了一個月才補 難免有串供之嫌
或是改成對自己有利的說法
目前監視器都沒有照到我跟A的證據
一開始還有主動聯絡a 後來在警局跟a父見面
弄得很不愉快 後來a的電話打了兩通就不再打了
在與警察局確認監視器無照到我們之後 a就再無任何電話
b則是連一通電話都沒有!
過一個月後我就提告 接著進行調解 ab輪番攻擊我
且ab並無共識要賠償比例各占多少
初步分析表說我跟a 涉及交通號誌無法分析
b偉規停車部分為肇事主因
a的部分 很強硬
1.他覺得他打電話 我"都"一直不接 他很美頌
(事實上是兩通而已)
2.他覺得他是黃燈 有絕對路權
(這個部分很難確定 因為監視錄影沒照到)
3.他覺得他車損的部分是我撞他
(我覺得他不能證明車損是當時車禍發生的)
4.他覺得我在偵查庭上說撞飛很浮誇
(這部分我沒印象)
b的部分
1.扯說他一直都在車裡 是我被撞才下車扶我
是我擋住他 他才沒開走
2.硬說我闖紅燈 (我非常肯定我是綠燈 因為我前面還有一位騎士先騎走了)
3.他覺得他沒有錯 只有違規停車
六、問題:
目前的想法是拿到最多的錢是最好 但是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勝算
1.我是否要跟a先和解?
2.ab是否會有過失傷害罪?
3.法官會不會因為ab說詞都在指責我
對於賠償金額相當不利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