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12.02 上午十點三十分。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駕駛者為父親。
父親輕微擦傷,未驗傷。
母親左腳踝粉碎性骨折,12.12出院。
診斷書有爭議還未入手,打算回診時再跟醫生討論。
對方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現場圖跟現場照片已入手。
初步分析表,還在申請中。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父母應該只有強制險吧...
對方有保強制跟任意險 (任意險額度不明),已跟對方理賠專員連繫。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先附上昨天剛拿到的現場圖跟現場照片。
http://ppt.cc/5IRh
http://ppt.cc/zO9L
對方是中型貨車。
根據我父親形容,事發當時他時速約30~40公里。
在一如往常的通過十字路口時 (當然是綠燈),發現對方車頭已經在旁邊了。
完全閃不開。
撞擊處大概在機車的左中後方。
剛好我母親的左腳踝就在那...
六、問題:
目前我母親剛出院,還在家中休養。
醫生診斷書重點:「需輪椅或助行器等輔助器材、需休養3~6個月」,
獨漏了居家照護天數。
但出院當天沒機會見到醫生並討論,所以只好先不領診斷書待回診時再請教。
不知道是我父親忘記提了,或者是醫生有意的遺漏?
一般就踝部粉碎性骨折的情況下,申請居家照護是很合理的吧?
如果沒有家人隨侍在側,我母親就連便溺都有些困難...
左腳插著鐵架,完全無法施力及著地的情況...
居家照護部分當然跟求償金額有正相關。
目前跟家人討論的初步結果,再藉由現場圖參照,我方「應該」是零肇責。
接下來就靜待初步分析表結果了。
和解日程傾向在過年後二、三月,看復原狀況而定。
並且在近日蒐集完資料後要求對方強制險先出險,不知這流程是否有誤?
母親的醫療費用是十一萬三千餘元,再加上親屬看護、必要照護耗材及輔助用具等等...
強制險關於粉碎性骨折的材料費會全額給付嗎?材料費剛好十萬元整。
關於回診及復健費用等,不知如何估算。
這部分是漫天喊價用的嗎?
或者是在強制險兩年之間向對方保險公司多次實支實付?
如果對方強制險額度在和解前或後已用完二十萬額度,那這又該如何請求呢?
雖然不打算獅子大開口,但是我也實在不想吃虧阿...
母親是家庭主婦,當然在休養期間做家務勞動等想必是不可能之事。
小弟這邊傾向主張勞動能力喪失說,向對方以最低薪資按休養月數求償,不知是否合理?
最後就是精神賠償了,請給小弟一些建議吧.sPttLifeLaw
..XD"
母親62歲。人估算結果,含強制險大約在45~50萬元之譜,但總覺得估得太過保守啦...
目前依照個人估算結果,含強制險大約在45~50萬元之譜,但總覺得估得太過保守啦...
當然小弟知道世上沒有是否「合理」的求償金額,只有是否「合意」的求償金額。
但還是希望大家給小弟一些指教。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