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各位版友大家好,已經有爬文過發現有人也和我一樣有相同困擾
但我的情況是樓上賣出後作為租屋租出,母子(已小學)倆走路都很重,外加小朋友還會跑
跳與東西或是類似家庭代工零件、工具掉落的聲音
已勸說多次都稍加改善後之後就故態復萌,我一家在此住了三四十年實在不想因一個臨時
租戶而搬家
所以現在積極的錄影存證(無奈低頻的腳步聲真的很難錄,不知有沒有什麼好方法)
雖然媽媽說不要撕破臉叫我一直忍耐但是她重聽完全無法體會我的痛苦....
問題:
現在我想了解的是
1.如果我打一篇勸告的文章做最後通牒,並附上網路上法律知識網的過往判例,想令她
了解其嚴重性與我的安寧權,是否有恐嚇之虞
2.這種案例自力救濟處理即可還是要請律師呢?
3.如果要用法律維護我的權利,建議還需要那些證明
先謝謝各位,未來若走法律途徑有需要指點的地方還請版友們幫忙。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4-12-15 22:57:00零件掉落的聲音搞不好是你家自己的熱水管發出來的
是很明顯的東西掉到地上還彈幾下的聲音或許該說,她剛搬進來時只有走路聲,最近變本加厲但高等法院九十五年度上字第七一七號民事判決有針對
那可能我定義有誤,請問什麼才算低頻噪音呢只要一回來就開始....又很晚睡,直至兩三點都有
而且那是半夜 你的情況是半夜嗎?重點是持續吧 他們會每天在家裡走路走個兩三個小時?
因為我想那個腳步聲用數位單眼錄不太起來以為那是低頻
如果你錄不起來 根本很難舉證啊 你舉的case也是有測到
不只走路,是各種噪音的綜合阿~現在上面就是持續摳摳摳除了腳步聲其他都有錄起來哦謝謝KKyosuke的建議(現在發出拖椅子聲),我會試其他器材
找房東 告知請他改善 不然你會收回屋頂使用權看看@@看錯以為是頂樓,但還是可以跟所有權人溝通
不管音量有沒有不超標,環保局似乎已經不受理鄰居噪音
作者:
qmaper (~å¡ç‰‡~)
2014-12-16 16:42:00音量沒超標 又不是半夜的話 人家正常作息你也沒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