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大伯鄉下的田為了通行方便
自己花錢在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溝渠上架橋(法律上應該要向誰申請嗎?)
(就是一般鄉下田邊常見的跨過小水溝的橋)
因為我大伯的田比較畸形
他希望橋面寬一點方便通過
橋面鋪設時,使用到鄰居田前的水溝河岸
"是水溝沿岸" 沒有占用到"鄰居的田"
我大伯的了解是"水利地" 對方也同意是水利地不是私有地
http://ppt.cc/5S-0
問題:
對方認為 即使是水利地也不應該佔用
橋面部分,不應該延伸到鄰居的田前方水溝岸
應該僅限在我大伯田前面的水溝岸
爭議的寬度大概是1公尺左右
限縮的話,不影響一台小型車或小貨車通過,但我大伯認為需要寬一點才好通行
1、請問對方可以私自拆除橫跨在他田前水溝岸的橋面嗎?
2、或水利會、區公所、縣市政府還是其他政府機關可以干涉嗎?
明明大家都這樣架橋 ,也不妨礙他們家......
3、或是對方可不可以透過民事法院來告我大伯 ?
甚至被告到地檢署侵占公有地、水利地什麼的?
4、還是其實經過田前的"水利地"用來蓋水溝的地是算田主的?
我大伯誤會水利地的意思了
5、有沒有什麼法律可以讓我幫忙大伯研究一下?該找律師問法律意見嗎?有那麼嚴重嗎?
我大伯有點擔心
只是橋已經蓋了...又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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