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已寫和解書 但如果對方違約

作者: tigerasus (sailfish)   2014-12-17 23:19:27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3年8月31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甲乙方有驗傷 丙方我本人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已報警 已做筆錄 無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甲 乙 丙皆無聯絡保險 都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因甲方駕駛與乙方駕駛於交叉路口發生車禍,甲方撞擊乙方後,導致靜止不動之丙方
(我本人)自小客車受到乙方撞擊,造成丙方車體左前方及左側受損。
六、問題:
已經簽完和解書 都簽名蓋手印 當初乙方表示要給他分期付款 丙方我本人想說跟他約定
103年12月31日以前支付完畢。
現在問題是乙方都不聞不問,我方已電話通知及簡訊通知,但乙方未聲明何時支付修繕費
如果乙方至103年12月31日未支付修繕費,我方須採取什麼動作?
和解書內容如下
1、乙方同意給付丙方本次事故所致車輛受損修繕費用七成,丙方自行負擔三成。
2、就本次事故之車兩受損,丙方將車輛牽往原廠修繕完畢後,修繕費用一原廠收據
或發票為憑乙方應依約於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前之付完畢。
3、三方同意依本和解書隻約定圓滿解決,甲、乙兩方對丙芳戶不得追究民、刑事責任,
並不得再有異議,即拋棄對丙方民、刑事訴訟法上一切求償、告訴及追訴權,若已
提出告訴,應無條件辦理撤銷告訴,若違此約定必須給付對方新台幣 貳拾萬 元整
之違約金。
4、上列各項和解條件經甲方乙方丙方同意遵守,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如要提民事訴訟此和解書可以佔優勢嗎?需請律師?還是自行民事訴訟
如果要要上法院需要注意哪些?
因本人一生第一次遇到,此和解書也是本人打印,因對方一直拖時間,且未答覆
付款時間,不知如何應付對方,當初也是對方表是分期付款,才給他一點時間支付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2-17 23:47:00
你沒受傷,所以這起車禍你沒有刑事提告的問題...我不知道你們三方的肇事責任怎麼分攤,但我會等刑事告訴期過後再提民事告訴要不要請律師,看求償金額而定,至少會請律師代寫訴狀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2-18 10:32:00
不然對方反擊 你會被告刑事的過失傷害阿...避免麻煩~雖然你應該沒有肇責
作者: ixixet (= =)   2014-12-27 08:43:00
審閱要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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