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爬文,沒有看到改退租期的協定。
我的租屋合約是第一年有簽一年約,
第二年起無簽約,是不定期契約,
租期到每個月26號,
原本於11/30繳房租時跟房東租到12/26,房東同意
今日12/23跟房東說希望延長租期到1/26,
房東表示過年前後(1/26, 2/26)不會有人要租房子
要我要馬12/26搬家,不然就要租到3/26,
A.請問房東是否有權在12/26要求我清空?
B. 如果12/26我沒搬,我是否可以主張租到1/26或其他日期?
還是必須按照房東要求的3/26才可以搬家。
因為房東一直不願意照合約來,
只是一直強調過年前後不會有人要租房子
還一直譏諷我沒有誠信,不會做人,不會體諒別人
被他攻擊的好累,
C. 請問我可以找誰求助幫忙解決租約問題呢?
謝謝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