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跟同學在外租了2間雅房一起住,該棟(A)與隔壁棟(B)均為大哥所有,但實際居住與管理者為三弟,A棟1樓出租給餐飲店經營,
三弟住在B棟的1、2樓,出租給學妹們的地方是A棟2樓至4樓、B棟3樓至4樓,A、B棟在2樓以上有出入口可以相通。
事情起因是半夜12點有醉漢闖入B棟三弟居住的地方鬧事,原來醉漢是二哥,因為近日兄弟分家產的事情感到不平而來大聲喧鬧、砸毀物品,甚至口出惡言要趕學妹們離開。
因AB兩棟除了管理者三弟之外,全部是女學生租屋,事發當天三弟並不在本地,報警後,警察說我們不是房屋所有人,不能夠強制讓醉漢離開,經過1樓餐飲店幫忙聯絡大哥後,才結束這一天晚上的鬧劇。
事發後,住在AB棟的學妹(全部約12人)們互相聊天,才發現這並不是二哥第一次闖入,二哥並沒有出入大門的鑰匙,都是從餐飲店的廁所,循著樓梯上樓到我們租的區域,還曾經到4樓的曬衣陽台抽菸,甚至偷住在空房好幾天;
會很害怕是因為整棟都是女孩子,而且是雅房居多,二哥偷住的房間隔壁就是一位學妹,那幾天學妹都不知道有個陌生男人跟他一直共用衛浴。
而且房間門是那種很舊的喇叭鎖門,事發後房東不願意換大門的鎖,也不願意封住A棟1樓餐飲店上樓的樓梯,我們每天提心吊膽,在租賃處不敢落單,有申請學校宿舍入住,同時也有跟房東討論退費事宜。
部分房客(5位)因個人因素(實習、近考試等)並沒有馬上搬離,且房東一直不願意退搬走的我們(全部有7位)剩餘的款項。
學妹們的月租金是2600元/月,共了繳11個月的費用,當初簽約租賃期間為103.7.1~104.6.30,但有7位學妹在12月底前都已經搬出來了;
我們希望房東可以用年繳的費用退款給我們,計算起來是:
(2600元*11個月)/12個月=23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