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now12345 (ä½ å’Œæˆ‘)
2015-01-10 12:14:06事實經過:
殺人未遂的調解..
不好意思我不太清楚這邊要講什麼= =
有問題我會盡量回答補充
問題:
我收到兩張刑事庭傳票
一張是調解,一張是準備程序
然後調解的日期比較早(1/5),已經調解完了(調解成立)
那已經調解完了的話
準備程序(1/12)那個還要去嗎?
還是說調解完了就當作是結案了?之後的事情就結了?
另外當事人包含我有三人,
(調解時和被告一起共四人塞一個調解庭)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