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有一天我在某某遊戲大廳,遇到一個人說要賣帳號,於是我就私訊他
後來他說因為要出國,所以可以便宜賣我,當時我就心動了
這個人後來給了我一串數字,說他是這間公司的主管,要我去711匯錢
後來我跟他拿了銀行帳戶,也是屬於這間公司的名字
最後我是選擇用711的交易,叫做小額付費之類的吧 (有點忘記
匯款結束之後,他說他要去跟股東開會,要我等等。
這段時間我就想說,去查查看這間公司是啥好了
發現是一間賭博網站(好像是設在巴拿馬),後來這個"賣家"從原本說要交貨的四點
拖到六點之後沒回應,我六點就去辦會員敲客服,問說該公司有沒有人在跟股東開會
還有說上述的情況,以及給了交談訊息、付款明細之後,我問客服說這是不是詐騙
結果客服說:這個玩家不是公司的人,戶頭只剩3000多(客服再次確認之後是三萬多)
而且在四點到七點中間還有遊戲記綠
之後客服就把4000匯給我,之後把那個人的帳戶凍結起來。
之後這個人說他不是詐騙,要我去跟客服解開這個誤會。
我有跟客服說,賣家希望我解開
客服:你還想要再被騙嗎?上個月也有一樣的情況,只是你比較幸運,對
方還沒把錢花光。上次那個已經花光,就比較難處理。
問題:
那個賣家說要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要我賠償他的損失,也有問我要不要和解。
我想問的是,這種情況下,就算他提告告的成嗎?
我有必要去和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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