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11/2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沒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但無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保險 保險公司有派人到場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下班時間車很比較塞 跟太緊 前面貨車急煞(說有學生突然要過馬路)
當下也踩煞車了 可是來不及 還是撞到
六、問題:
因我撞對方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是我不對 我也願意賠償
但保險公司說會全額賠償 老闆當天也跟我說保險公司會負責沒關係
後來過幾天 跟我說今年保費可能會比去年高 需要我負擔
我也覺得合理 畢竟是我造成的 但今天老闆跟我說保費大概貴二千
他要跟我一人一半 我就說不用 因為是我造成的 我負責就好
但他還是堅持一人一千 開完會出來 我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他給我的金額卻是今年比去年便宜一千多塊(他說今年保費調降)
這樣我還應該負擔一千塊嗎 還是付一付了事
先感謝各位看完 因為今天得知保費便宜一千卻要付錢 不是說不行
而是心理覺得怪怪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