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在yahoo拍賣賣王品的餐劵,有買方下標且已匯款,
但尚未留下電話和地址前 ,因自己手殘按到取消訂單,
造成之後無法聯絡到買家,買家也無法跟我留言,
我問yahoo客服,回應說取消的訂單無法恢復,
且因為我們沒採用yahoo輕鬆付,所以算私下交易,
不理我,另外經由他的匯款帳號請銀行查電話,
沒有手機只有市話,銀行打過去都是轉傳真,
而銀行因個資法的關係,不能給我電話,
找警察幫忙,也說個資法他們不能幫我查,
只留個資料和經過在他的工作紀錄上,
也不肯幫我先備個案。
問題:
像這種情形,勢必使買方誤會我是詐騙犯,
我該如何處理呢?要怎樣才能聯絡到買方?
真的很煩,請大家幫幫忙。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