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12/1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有受傷、都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當下有拍照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本身有保險,強制險有陪對方醫藥費、看護費
五、事實經過:
當天是晚上7點左右,天色很暗,地點在台東的台11線上,我跟在一台朋友的機車後面,
時速大概50幾,有一個行人面向我們走在機車道上正中央,事故發生的路段沒有路燈,
行人又穿深色衣服,我前面那台機車看到行人之後緊急左閃,由於我是跟車的一方,
視線被擋住,前方的車閃過之後,行人幾乎就近在眼前,我馬上急煞,我的前額撞上
我的龍頭隨後倒地,行人也被我撞倒在地
現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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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朋友就立刻報警叫救護車
傷勢:
他的左肩稍微脫臼、左鎖骨裂傷、左腿撕裂傷、右腿骨折
我則是右眉毛處撕裂傷、腦震盪、鼻梁骨折凹陷、嗅覺喪失
六、問題:
初步分析表上的"初步分析可能之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欄上
我的是「未注意車前狀態」
他則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行人逆向走在機車道上這樣不算違規嗎??
由於我完全沒有車禍經驗
對方申請下禮拜一調解
本身在當兵沒任何存款家裡經濟也很不好
導致我壓力有點大
不知道對方會要求多少賠償金
我這幾天一直在爬文
也找不到此類案件
我本身也傷得不輕
醫生跟我說我嗅覺回復的機率微乎其微
未來我還得投入大量時間金錢去醫療
我現在甚至覺得只要對方要求賠償金超過兩萬我都無法接受
希望雙方都退一步
面對下禮拜一的調解
真的有點手足無措
我也上網不斷地找資料
但也像無頭蒼蠅一樣不知道到底該找什麼資料
對於這樣的車禍案件有沒有人可以給我點意見
感激不盡
p.s 對方是原住民,之前當地原住民警察來找我做筆錄,很明顯也一直幫那個原住民
護航.......
還有朋友說當天對方是一個酒醉的狀態,但沒酒測,之後問警察,警察是說不會對行人
酒測,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對我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