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2015-01-05 22:28:55在露天下標一瓶香水
賣家說絕版預購期間較長 要兩個禮拜
也耐心等候了 過了二個禮拜後沒有消息
我主動詢問賣家 賣家表示一月底會收到
2015-02-02 00:07:56 在評價詢問賣家"二月了,請問什麼時候會收到呢,謝謝"
都很正常吧?
我是提問後就下標,好像不到一天就轉帳了
結果賣家來信告訴我他不歡迎我 因為我用評價詢問
可是我態度都很良好啊
被說不歡迎,我覺得莫名其妙 所以就答應了賣家的退款
結果賣家又在評價表示要其他賣家注意我 (那這樣他算不算侮辱我)
(賣家)回覆: 很抱歉,我們不歡迎喜歡用評價溝通的買家,也請其他賣家注意,
此買家愛用評價溝通,絶版香水,超過逾訂一點時間,
為了你的權益著想,我們退款給你,預計2/5退款,退款後會通知. (2015-02-03 23:37:47)
回覆: 此香水美國很難買到,超過一點時間,你不能忍受,我們保障買家權益,辦理退款.
(2015-02-03 23:40:20)
所以我就回了:
(買家)意見: 我也不歡迎物品動態不主動通知,都要買家自己詢問才有消息,架子也很
大的賣家
下標到現在不見賣家重是什麼買家權益,等買家耐心等候卻還被列不歡迎、有意見了就出
現所謂買家權益了?
可笑 (2015-02-03 23:42:48)
結果賣家表示:
請 台端於收到本通知三日內,做出如下處理,本人同意和解,請 台端確實處理,以免訟累.
1.出面說明並當面道歉,及修改評價為良好,且需於評價上誠意道歉.
2.登報道歉,(三大報擇一),並掃瞄放於網路上,且需於評價上提供連結.
問題:
請問他告得成嗎
我需要理他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