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4/2/22 下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機車騎士受傷,目前聽家屬說是鼻樑斷掉
以及門牙四顆也有些斷裂,下巴撕裂傷
我方開車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馬上報警叫救護車
現場只有把機車扶起,沒有移車
已經做完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保險不清楚
我方只保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在一條雙向的直線車道上面,不是路口
因為右線道塞車塞很嚴重,左線道則較無來車
家父看到中間雙黃線有個缺口
而左線道旁的小坡上去有個坪頂開了家店
於是把車從缺口處彎上去想停在店門口打通電話
轉彎時家父有看到對方離我們五六十公尺遠
覺得雙方距離很遠,就慢慢彎了上去
不料過了左線道白線處,就被對方衝撞到右前輪的地方
(衝撞的地方應該算車道外?)
我方馬上剎車,家父扶著騎士,我與家母也立即報警叫救護車
當時也有其他路人幫忙
六、問題:
雖然已經做完筆錄等
第一時間也趕去醫院給家屬包了包大紅包壓驚
隔天也有再去醫院關切
但是由於我們是外縣市回家鄉走春
現在開春了要開始工作恐怕平常無法經常過去探望
不曉得後續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是不是要常常打電話過去關切?
家父開車一向非常小心,當時也不是酒駕
過年就遇到這件事全家也受到不小的驚嚇
車損的部分家父並不打算向對方求償
與對方洽談的時候雙方都認為自己有錯
醫藥費的部分家父也願意幫忙負擔一些
但除此之外賠償與後續和解等的部分需要注意什麼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