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偶像的中國應援站在去年1月出寫真書
跟她們訂了20組 (1set大概2000)
九月收到貨,發現缺了幾本寫真書還有其他東西
跟他們要卻態度很消極 (我寄10封信回1封的頻率)
他們有承諾我會補寄東西給我
可是一直跳票說好的時間
距離上次說要寄是1月中
這期間我大概寄了5封信詢問都沒有結果
已下最後通牒,如果沒回我就會直接報警了
問題:
1.請問這種我要怎麼報警QAQ,可以處理嗎 (匯款的收據與紀錄都有在,對方是中國人)
2.請問我要報哪一類的 (詐欺 or ?)
3.這種我能夠要求賠償嗎 (沒想多拿,純粹希望把沒給的東西錢拿回來)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我是法律超級門外漢TT
如果有不對的或是該注意的希望可以跟我說一聲QQ
超級超級感謝大家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