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事件1>.我家位於大樓七樓中的六樓,其在一個月前遭七樓住戶重物砸向我家遮雨棚,
起初只有些裂痕,我媽並沒有說什麼,但過幾日,又砸一次導致我家遮雨棚裂痕更大還出
現破洞。(但只有破裂後之照片)
小小抱怨:七樓管理費兩年沒交,也是靠寄存證信函才有辦法....(但他們開奧迪,當牙醫
明明很有錢....)
<事件2>.我姊公司於年前辦尾牙也抽獎,尾牙年終獎金一個月28,000,抽獎獎品現金17,000
但卻被扣2,250(5%)。
問題:
Q1:針對事件1所提到的,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Q2:針對Q1答案若為"可",採取民事訴訟是否有約束力?
Q3:是否還有其他可行方式?
Q4:針對事件2,業主有權力直接扣下2,250的稅?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