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請問這樣構成詐欺或其他民事

作者: zemeth (zemeth)   2015-04-09 21:41:24
事實經過:
去年7月透過朋友介紹
認識一位王小姐
本以為有機會與王小姐交往
但自認識以來
王小姐便不斷要求交付物品
諸如巧克力圍巾之類
但都是進口貨
價值約台幣6000
但當初本人給予的前提是需穩定交往
然而王小姐堅稱需收下後過幾天考慮再答覆
但從三月以來王小姐突然失聯
本人驚覺似乎是詐騙
問題:
請問這構成詐欺嗎
或是其他民事法
我可以去警察機關報案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4-09 23:09:00
沒有什麼給東西的前提是必須穩定交往的這拿去爭也一定被說是違反公序良俗 何況你根本無法證明交往的禮物分手本來就要不回來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4-09 23:22:00
火山孝子0.0 法律幫不了妳禮物通常是視作歡喜甘願的贈與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5-04-10 00:01:00
真的構成對價關係的話,那以後上床你就自動等同嫖客了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4-10 09:48:00
人家要求贈與你可以斷然拒絕 感情詐欺是最難處理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4-10 16:29:00
可以說...東西買了,放在賓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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