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公然侮辱

作者: lovexin0820 (Paris)   2015-04-29 07:26:30
事實經過:
現在飼養寵物的人很多
寵物溝通師的服務也越來越盛行
有一位咨詢寵物溝通師的飼主
因為已溝通完成
但與溝通師約定溝通完15天要寄出的溝通結果信遲遲未收到
私訊溝通師line及至粉絲頁詢問也未果
溝通師不是說信件有寄,但掛號單丟了,要去問問其他人有沒有收到
就是都不回覆
(光line訊問記錄從4/8問到4/25)
因此到FB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
發文詢問其他飼主是否有相同經驗並如何處理
原po表示不願公開該溝通師資料
公開一定會傷害其名譽
因此若想知道的人再私訊詢問
但是常常爽約的溝通師大概沒幾個人
有不少飼主看到這樣的狀況就知道是自己遇到過的
因此也紛紛表示自己被該溝通師爽約
或是約定好的信件也久未收到的經驗
當然許多人就回覆該文這樣不是做生意的態度
因此自始自終沒有公開該溝通師資料
也未有謾罵之詞出現
問題:
該溝通師看到後
自行對號入座
私訊給許多留言者
要求刪文道歉
否則要對留言者提告
但是大家都只是表示溝通經驗以及一般常理
這樣有牽涉到公然侮辱等罪嗎?
溝通師說今天要去警局備案
但是她住台中
許多網友分居台灣各地
如果真的被請去警局泡茶
各地警局可以協助嗎?
該溝通師私訊是否構成騷擾及恐嚇等罪?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momo (豬爸)   2015-04-29 07:29:00
私訊不構成....
作者: kattte (誠實面對自己吧!)   2015-04-29 07:30:00
他要告什麼 大家不是都在陳述一個事實嗎?
作者: jumomo (豬爸)   2015-04-29 07:30:00
私訊不構成公然侮辱 至於騷擾恐嚇則要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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