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罰單上的「經攔檢」問題

作者: kevin0914 (小達達)   2015-05-02 12:39:58
事實經過:
我老婆在四月中的時候經過新店某路段,沒有違規也沒有被臨檢站臨檢,但是今天收到了
一張
「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訂立本保險契約,或本保險期間屆滿未再行訂立,
經攔檢稽查舉發者」
但是我老婆並沒有被攔檢
問題:
請問這樣子是合理的嗎?
如果不合理,應該到哪個單位申訴?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5-02 12:57:00
保險不用攔截,看記錄就好,所以有續約或加保嗎?
作者: kevin0914 (小達達)   2015-05-02 13:33:00
原來如此,是沒有加保沒錯,但是他用了「經攔檢」這個詞似乎不妥當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5-05-02 14:24:00
跟監理單位申訴看看,依條文來看「攔檢」應該是要件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02 16:08:00
攔檢/稽查...不然公路監理機關要怎麼去攔檢= =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5-02 17:12:00
攔檢OK 稽查OK 舉發OK 所以後兩者都有機會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5-02 17:38:00
49要和50一起看 是攔檢發現要舉發 稽查發現要舉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02 23:30:00
頂多申訴後改個舉發法條而已.....沒保就沒保,被罰有什麼不合理???還是等出事時,被人家告到爽???而且,操作方式以 50 條為執行手法,49條為開罰依據還已經取老婆了....麻煩想想其他用路人的家人吧....不要害對方沒有強制險理賠,只能去申請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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