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nyan05 (童話)
2015-05-22 11:42:50事實經過:
一位朋友在中部某間不算知名的醫院擔任醫事人員
到職時有簽一份合約,效期是一年。
朋友是個很認真的人,也在很短的時間內替醫院通過評鑑
工作半年多後,家裡因素希望可以回到南部就近工作,
向醫院提出離職申請,在一個月後正式離職。
但提出離職後開始被百般刁難,
甚至被要求得親自回醫院一趟才可以領取薪資(得從南部來台中)
會計那邊還表示
按當初簽的合約,朋友需被扣一個月全薪的違約金
另離職前一個月裡有請了三天公假,
因為朋友離職毀約,所以這三天要變成扣薪...
確切要被扣多少錢,卻無法講得很清楚肯定
只說需要面談,要求朋友星期六早上八點半必須回醫院..
問題:
朋友自己覺得如果被扣違約金他沒什麼話說
但就怕該醫院故意用各種名目扣東扣西又亂威脅..
該怎麼避免讓資方過份的刁難離職跟亂扣薪資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