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肇事逃逸或是傷害

作者: clubbox (史上最強7788 )   2015-05-28 17:45:12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5/25 下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受傷 對方不詳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有報警 且留下 對方把車開走 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強制 第三人 對方應該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前方為迴轉等紅燈 前車(我)距離前車約1公尺 準備煞停(筆錄是2~3km/hr)
後車(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 導致我的車體右後方毀損 排氣管撞歪 原廠估價7萬元
已要求對方留下等警察2~3次 對方堅持要離開 說後續會賠給我
而且對方多次進出車內 感覺有生命威脅(現在社會那麼亂)
小弟只記下車牌沒有留下聯絡方式 對方口頭講一個地址 叫我等下找他
但是我忘記記下地址了 他就跑了
隔天有去醫院驗傷 車禍造成頸部扭傷
六、問題:
請問這樣可以告肇事逃逸嗎 或是只有單純傷害罪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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