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5/5/3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人受傷 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有拍照 現場是否被破壞我不知道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剛紅燈轉綠燈 (算剛起步) 直行為了閃停在車道中間的對向左轉車
所以我爸汽車車頭稍微有點向右偏 有點靠近右前方機車車尾
之後右前方機車再前方過十字路口兩間店面距離左右地點犁田
當時我爸車還在十字路口紅綠燈那裏
當下有拍照 拍照之後我爸直接把對方兩人再去醫院掛急診 也付了掛號費
才去警局備案作筆錄 雙方車子都沒有擦傷痕跡
六、問題:想請問我爸會有責任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