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未和解是否可以先修車?

作者: PanameraS (帕娜蜜拉S)   2015-05-30 18:32:23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5/0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沒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只有強制險,對方有第三人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問題:
想請問各位版友
因為對方前幾日約車禍和解(我們有意賠償)
但是提供的估價單我們認為獅子大開口,於是和解破局,要另約時間去看車損
今天去看了一下,對方的車子外殼等皆已拆解,根本看不出來哪裡損壞
這樣是否可以拒絕賠償?或是要求去我們的車行估價修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5-30 19:52:00
不先修的話妳能接受對方以計程車代步向妳求償嗎0.0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5-30 19:53:00
而且對方有受傷,他可以提刑事告訴你希望自己先吃個過失傷害的刑責後再來談賠償?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5-30 20:08:00
1f的資訊有誤 對方自己不修而產生修車費不能求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30 23:24:00
1.不拆哪知道壞多少?? 2.到底是誰要配合誰修理??而肇責者找的車行,通常就是 "隨便修修,有交代就好"啊當下您又不拍照,又不跟過去看拆,怪誰呢??
作者: PanameraS (帕娜蜜拉S)   2015-05-30 23:42:00
感謝各位的解答~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5-31 00:53:00
妳要求她晚修哪這段期間妳要提供合理的替代方案生台代用的給他或付她合理的交通費用都是選擇所以以後不想讓人先動 就先提出替代方案給對方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5-31 12:40:00
回四樓 我指的是原po要求對方和解前不能修的狀況0.0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31 12:43:00
你可以要求去原廠修或是先去原廠估價但這是車禍當下就要說的 否則他去修車很合理
作者: xiangming (鄉民)   2015-06-01 00:02:00
當下就要講好了 現在這樣對方拿去修合理原po對維修項目質疑也合理只能再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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