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家母因癌症治療需做自體骨髓移植,在住隔離房期間,使用到帶菌的食鹽水,
導致感染發燒,經抗生素治療2週,已於上週末康復出院。
問題:
原本家母是不想提告的,結果今天看到新聞寫"廠商最高可罰卅萬元罰鍰",
而憤憤不平的說"應該要告精神賠償的",所以小弟就上來請教如果只針對藥廠提告,
除了醫師證明外還須準備些什麼?成案機會高嗎?
醫師證明目前還沒開,除了事情起因外,後續治療過程要加註上去嗎?
(家母剛好對該種類抗生素會過敏,治療期間就一直換藥和加打抗過敏藥)
雖然感覺家母只是嘴上說說不會有行動(怕麻煩,且體力也無法負荷),
不過還是來請教像這種上游出包的案件,要提告的話需做那些步驟,
先感謝各位的回答。
作者: sychang0807 2015-06-08 11:11:00
是最近爆發那家嗎
作者: fly07011 (fly) 2015-06-08 11:12:00
對阿 北榮12人之一
除非你能跟醫院要的到有問題的藥袋批號,才有成案的門票,否則你本身就是病人的前提之下,隨便一個理由都能打你槍是別的原因造成的,更何況這件事要醫生幫你背書很難
我的意思是,你要有那批藥袋真的用在你身上的記錄,這個要跟醫院拿,真的拿的到醫生才有證明的立場,如果你只是拿醫生整明,但少了關鍵的藥袋,就容易被打槍,關鍵點要搞清楚,光找醫生是不夠的真的上了法院檢察官怎麼可能看新聞就判藥商真的有
院方明確的跟妳說妳是就不用擔心舉證問題找其他一起被通報的一起找律師集體求償是最簡單的方法
只要能證明有問題藥袋真的明確用在你身上就可以,施打藥劑護理站都有詳細記錄集體訴訟的確是最好的方法,推樓上
麻煩和體力與知識活都交給律師做就好了 不用自己來而且對像可能試院方而不是藥廠告院方他要舉證自己沒錯他有錯就他賠了 她舉出錯是誰妳就有證據找下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