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在前幾日於超商自習念書
由於肚子餓了想買點東西吃
卻發現有客人在跟店員抱怨
在全家傳真2張只要15元
為何7-11傳真2張要30元呢?
因店員為我熟識的人
故上前幫忙解釋
無奈該客人卻開始對我狂飆國罵
以我不是超商店員
指責我多管閒事
並有以下字眼
"以後別人的事不要多管
小心被揍"
且重複數次
報案以後
警察說此行為有涉及恐嚇
一定會受理並提起告訴
問題:
1.
在網路上常常看到報案三聯單
可我在報案的時候並沒有拿到此東西
請問這樣報案是否會有不被受理之嫌?
警察的態度以我來看是蠻積極地替我處理此事
但仍然有些疑慮
2.
因有被恐嚇的嫌疑
對方又比我高上20公分重約20公斤以上有
我實在有安全上的疑慮
請問有甚麼實質方式可以保護自己嗎?
在網路上爬文
好像有提到說發函要開庭時
會顯示出兩造的通訊資料
這部分是否能夠要求隱藏?
3.
刑事部分可以附帶民事賠償
想請問對於求償金額
應落於多少較為合適?
PS:證據部分
由於是在超商內發生
人證物證皆有
也有對方的完整臉孔影像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