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如題,我有個朋友,家裡很有錢,所以不需要工作也可以生活
可是近幾年家道中落,他必須要去工作了
但他從來沒有工作經驗,年約30歲,沒有工作經驗
自然工作經歷0,但工作經歷0根本不會被找去面試
於是他想偽造,工作經驗隨便寫(當然沒有勞保紀錄)
問題:
請問他這樣如果被發現,會被告詐欺或是偽造文書嗎?
啊,補充問題
錄取前還沒拿到薪資就被發現
錄取了,工作了,但還沒發薪資被發現
錄取後拿到薪資過一段時間後被發現
3個都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嗎?
因為我有聽說有損失就會有法律責任
好像有案例是說因為看了工作經驗才決定要此人,結果是假公司
有給薪水因此有損失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5-08-05 23:06:00均不構成 充其量就是說謊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8-06 10:00:00
可以直接開除。會否構成犯罪,要看怎麼寫。
要看應聘時怎樣寫,有些公司的制度會要求應聘者提供對應文件,到時候就不是單純終止勞動關係可以解決的了.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8-06 11:35:00
這樣是懂了?除非原po就是這朋友,否則建議原po請這朋友自己去問律師,以免到時候有個萬一,原po還吃上一條幫助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8-06 11:41:00就寫"在家族事業幫忙"不就得了????薪資部份,一些類似案例,法院是判不用返還因為那是勞務對價,但隱匿或偽資被開除,法院說ok
有時候不是只有資歷文件的問題,我想為了人士人資單位好就不多說了,有沒想過誠實是最好的對策? 以為人資不會去驗證啊?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5-08-06 22:37:00只能說要驗證也不是難事,勞保資料調出來看就知道了HR去驗證,只要沒有假造其他公司名義就是單純說謊說謊會面臨的就勞基法而已,只是假設哪天作久了,也能用這個原因解僱你朋友,而且不用發遣散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8-07 15:56:00之前法院判拿假學歷應徵老師工作的case但是,偽造學歷這塊,被偽造學校可以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