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這樣的ptt留言告得成公然侮辱嗎?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8-12 06:44:08
事情經過:
我擁核,對方反核,對方曾說台灣要發展乾淨又少人反對的發電方式之類的話,被我笑
說是不是腳踏車發電,結果他就記恨在心。
我曾公開說我不洗澡的事,他後來就拿來一直說嘴,別人在討論公共能源議題,他一直在
講我這件私事
這情形甚至在別的討論串也不斷發生,我覺得他這樣做是非常無聊的行為。
我就很不客氣寫了一堆推文回敬他
如下
「你真是堪稱秀下限的典範,人家這篇好好的在討論風機的狀況,只有你在討論我洗不洗
澡XD我的媽啊反核有沒有這麼無聊?沒話講你真的可以閉嘴,你不需要讓批踢踢鄉民看你
這麼低水準的討論,真的。給你臉你還不要臉,前幾次這樣離題我想說算了,結果看到我
就拼命講這件事,知不知道離題是很丟臉的事啊?你在丟反核的臉你知道嗎?」
問題:
我這樣說,請問他告得成公然侮辱嗎?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8-12 07:11:00
不知道,但你會被水桶個人認為目前是"提告就能告"但是在檢察官那裡就不起訴.(以大大的推文.小弟是看不出有起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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