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東西被偷吃

作者: michael921 (看看在說吧)   2016-01-13 22:32:43
事實經過:
宿舍的共用冰箱,東西放裡面並在外盒上寫上自己名字,結果不翼而飛
因為不是第一次,而且同寢室友的也不見了。調監視器發現嫌疑人,但監視器僅拍到翻箱
倒櫃的過程,而且去了兩次,找上對方後對方堅稱只是吃錯,,但問其為何要翻別人的盒
子卻支吾其詞,說我可能看錯了,我也有很多東西冰在裡面,而教官也想河蟹。
問題:
請問這個可以構成竊盜嗎,還是可以構成毀損?
但若盒子上已經寫有自己的名字,這樣堅持自己只是搞錯,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而且還
去了兩次(監視器皆有拍到,只是無法舉證是否是拿自己的東西)
另約談過程有先提出要錄音,但卻被教官以可能違法個資法要求刪除,這樣合理嗎?
想要依照住宿法規要求他退宿,但對方一副就是反正你也不能拿我怎麼辦的態度,現在想
去警察局備案了。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1-13 23:06:00
消耗品是竊盜
作者: michael921 (看看在說吧)   2016-01-13 23:14:00
可是如果對方堅持只是吃錯,無法舉證對方是否有無犯意,這樣告的成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1-13 23:54:00
有名字 加上吃錯沒道歉沒賠償 要抗辯無犯意有點難度教官當然想搓 你可以直接報警有監視器的話 搓不掉的但是一報警就不能撤案 請三思
作者: javabird (爪哇鳥)   2016-01-14 00:28:00
就告訴教官要求他道歉並賠償, 並不能再犯, 否則就提告.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1-14 19:48:00
要小心,很難評估日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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