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toz (英奎)
2016-03-10 15:34:19事實經過:
姑姑上週剛過世,有一個精神障礙的兒子,經常進出醫院
這週末要辦追思禮拜,辦完後,就要處理遺產的事了
平常有個小姑姑,跟這個姑姑比較接近,後事跟錢的事也是由她處理
但是這個精障的兒子,可以繼承所有財產是肯定的,只是他無法處理
未來表哥是由小姑姑繼續照顧。
問題:
1. 我有想過,是不是由小姑姑來收養他,成為法定代理人,這樣辦理繼承比較方便?
2. 未來表哥過世後,財產是自由分配? 還是也有法定繼承人?
若被收養,將來財產是否算小姑姑家的,還是算表哥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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