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承租狀況下

作者: LoveBaoBei (BaoBei)   2016-04-20 00:59:27
事實經過:
102年開始承租這裡的房子
但一開始承租房號非目前住的
昨天發生停放的腳踏車有貼一開始承租的房號(上面有入住日期與合約相同)
被移動去變賣,早上發現自己腳踏車不見。
告知櫃檯 然而腳踏車已經在腳踏車店...
————
請問我承租房客 有使用權停放,
這樣櫃檯人員 把腳踏車移動去變賣(有鎖)
這樣是不是有法律問題?
處理糾紛的管理者說這是私人土地 他們有權利處理,但我是承租房屋房客 這停車場是給
住戶使用,
這樣把還在承租住戶腳踏車移動去變賣?是可以的?只因為我更換房號沒換貼紙?
最後管理者更改說詞 他們沒有要變賣,
但一開始已經跟櫃檯人員確認過 他們處理就是賣給腳踏車店。
腳踏車是新的,現在責任變成我沒更改貼紙 所以他們貼公告後 他們有權利處理?
想知道 到底是我搞錯方向 還是真的是自己責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4-20 03:50:00
管理人員太天真了 快報警提告吧 和解沒有五萬不要接受
作者: LoveBaoBei (BaoBei)   2016-04-20 07:06:00
希望有專業人士幫忙分析^_^ 謝謝你補充 管理員+櫃檯2人 三人疑似串供後 更改說詞 非把腳踏車變賣 只是移到到腳踏車店寄放,但監視器 是可以看到她們把腳踏車移走。現在變成管理員壓著我打著 這是私人土地 我沒更改房號 他們無法得知是否為住戶人員的 然而把所有責任推向於住戶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6-04-20 10:37:00
這竊盜可能會成立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20 12:35:00
一樣,不燃確認誰,至少要先公告吧你問一下腳踏車店,他有沒有受領金錢
作者: LoveBaoBei (BaoBei)   2016-04-20 13:11:00
他們說他們有公告 我也曾經詢問櫃檯需要換貼紙嗎 但現在櫃檯不承認我問過 變成管理者需要我道歉的意思主要想要瞭解 變賣住戶真的像他們說的 私人土地有權利處理?我承租至今3年半,不想要再談下去。但管理者認為是我問題。他疑似需要我去道歉。但為何要從變賣改成暫時保管說詞 我很無奈。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4-20 14:04:00
妳去報警 說你腳踏車被弄到賣腳踏車的地方管她們怎麼說我車亂停到別人土地 他也沒權當自己的處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4-20 14:30:00
可以提醒相關人員 偽證罪很重的..先去報警  不要囉嗦 這種錢不賺太對不起自己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4-20 15:27:00
私人土地有權利移除侵害,這點沒錯但是,移除的方式絕對不是拿去賣掉這個可以報警。竊盜、侵佔總會成立一個的不過,報警以後就沒辦法撤,要靠這個賺錢可能很難啦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20 15:49:00
和解還是會判輕一點
作者: LoveBaoBei (BaoBei)   2016-04-20 16:38:00
謝謝各位的解答...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4-20 17:21:00
要報警記得可以選的話先去車行 這方比較不會(不敢)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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