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是這樣,我們家與隔壁家土地當初給我們下一輩的時候,我們彼此都沒有申請界定,我們
都以長輩們的劃界來認定我們的土地,可是最近對方與我方要釐清彼此的
土地界線,才發現我們有佔用到他們的土地
問題:
我們已經有在他們土地上做了15年以上的活動,種了許多樹(價值至少20w以上),我不
服
氣的點在我爸媽根本是不知情的情況下去種樹,對方也沒有告知這是他們的地,畢竟雙方
都不知情,能延遲還地的時間嗎?,因為樹沒辦法夏秋移植,再著我知道我們的確佔了別
人的土地,但畢竟已經有15年以上的活動,投資真的蠻多,就只能把土地歸還這方法可以
走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