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2/1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無受傷、對方應該是重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警察剛好在旁邊所以直接來處理,現場圖有註明已移動車輛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皆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綠燈直行於馬路上,突然有個騎腳踏車的60幾歲老人向左轉,
當時沒有超速,但剎車已經來不及,所以撞到腳踏車的前輪左側。
兩台車子都沒事也沒飛出去,不過老人被他的腳踏車壓到覺得不適所以送急診。
現場圖:http://imgur.com/A0wiSz5 A是腳踏車,B是我
我的剎車痕約3.9m,警察說依照痕跡判斷我沒有超速。
一個月後初判表說他疑似向左偏向駕駛疏忽,
我則是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致對方受傷。
路口監視器都有拍到整個過程,看起來我根本來不及反應。
本來以為只是小車禍應該關心一下就好,
沒想到老人出急診返家幾個小時後,家屬突然打來說病情惡化在加護病房...
後來發現有肺穿孔的症狀所以在醫院住了好一陣子才出院。
在他住院期間我都有去醫院關心,出院後也有撥電話了解近況,
本來事發三個月後的下周要開調解委員會了,結果對方又突然中風所以要延後。
但這時候對方家屬認為他的中風是因為車禍後老人家不想動,
整天躺在床上血液循環不良加上心情不佳所造成的,
似乎要我負責所有的善後包括安養等等後續的開銷,
在好幾次的電話中對方家屬常常提到說有認識民代、流氓鄉代等等的,
不過都來不及錄音有點可惜,
這樣看起來對方是不想跟我善了了...
六、問題:
我當下是沒有強制險的,該付的部分我也認了,
補償基金的保險業務跟我聯繫時只說有看護費用36K,
因為對方福保身分所以只有幾百塊的醫療費用,
不過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
1.急診的時候我有去看他,他看起來還滿OK的,警察也還能幫他做筆錄,
但是返家後急速惡化,這個部份我們要怎麼知道跟車禍有關係呢?
2.沒有財損也沒有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和解該往哪個方向談會比較適當呢?
3.事故鑑定委員會建議第一次調解要是談不攏後再去申請事故鑑定,
他們是說鑑定結果也要兩個工作月,到時候沒談攏也上法院了,
上法院後檢察官也會申請,那我還要先去申請嗎(已買匯票)?
4.要是對方獅子大開口的話是否只有上法院一途呢?
我這邊只能被動等他來告嗎?還是有其他可以先行處理的方法呢?
5.這個問題有點蠢,不過對方有可能動用關係影響事故鑑定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