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手機被竊後開庭(後續)

作者: wilma0320 (無言花)   2016-05-14 01:10:00
※ 引述《wilma0320 (無言花)》之銘言:
: 事實經過:我的手機在家中店面被竊,已報警(手機被偷時尚未過保)
: 因為有順利從路口監視器查到小偷車號及外貌
: 8個月後我收到開庭的傳票,然後我也有去開庭
: (手機已被小偷毀損 丟了)
: 一開始檢察官問我有沒有要和解
: 我說:該賠的賠一賠就好
: 檢察官問 那手機多少錢
: 我說差不多1萬5吧
: (開庭日離手機購入日有1年多 我真不記得確切價位)
: 檢察官改問小偷 小偷表明願意賠錢 但是只能分期付款還清
: 檢察官說 以這種方式 1萬5差不多就是2個月囉
: 到了尾聲 檢察官突然問我 他手機還妳了嗎?
: 我回 沒有 就是沒有 我才要他賠錢啊
: 檢察官很驚訝的去翻移送書 轉問小偷 你手機為什麼不還人家
: (這時我才知道 手機最後的下場Q_Q)
: 我對檢察官說 我要回去查 正確購入金額
: 檢察官卻對我說 妳不要獅子大開口 手機要算折舊
: 不過妳可以要些精神賠償
不好意思又來麻煩網友解惑了m(_ _)m
昨天是調解會的日期
嗯~~~~~我被放鴿子了
承辦人員也無法聯絡到他
所以此案退回地檢署
問題:1.請問退回後 要多久的時間才會再開庭
2.如果對方向檢方表示他不是故意不來 而是有外力不可抗拒之因素
此說法被檢方採信 然後我還幻想有一些賠償的話
是不是又要等開調解會啊 ? (也有可能再被耍一次)
3.如果檢方不採信 然後我還幻想要賠償的話
是不是還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
4.如果決定不要賠償不和解 那之後的開庭
我沒有每次都出席會對他的判決會有影響嗎
(EX.他可以假裝很想和解 是我置之不理之類的)
不好意思假設問題很多 我想弄清楚之後要面對的狀況
先感謝回文的版友 m(_ _)m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