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學聯會退費規則

作者: thankpp (剩兩年)   2016-05-19 18:37:38
事實經過:
由於學聯會的繳費單與註冊單會被同時印出來,家父在上學期不小心一併劃撥了
,於是多繳交了1000塊學聯會費。當初跟學聯會表明匯錯款要求退費但他說上學期
只能先退500,下學期退費等公告,結果只領到上學期的500退費,而下學期的退
費則因沒看到公告而錯過退費時間。
問題:
是否可依《民法》第179條的不當得利,依法對方必須負返還責任
而要求對方退還費用呢??雖然500很少,但很好奇是否適用這法條呢?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19 20:42:00
匯錯款就是標準的不當得利啊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5-19 20:55:00
問題在她無法舉證是匯錯還是繳了後悔阿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19 21:38:00
那是別的問題。
作者: thankpp (剩兩年)   2016-05-19 21:43:00
所以當初要求退1000他只願先退500 可當匯錯款的舉證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19 22:16:00
的確可以,只是,五百塊而已最好還是別用到法律程序
作者: thankpp (剩兩年)   2016-05-19 23:10:00
那請問還有甚麼途徑呢?調解嗎?500真的很少但還是想趁機瞭解法律 謝謝您的講解!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19 23:38:00
用說的啊...= =
作者: thankpp (剩兩年)   2016-05-19 23:46:00
哈 一般人會想循法律途徑不就是說不聽之後嗎XD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19 23:52:00
你光跑法院兩三次浪費的時間就超過這五百塊了..- -a
作者: thankpp (剩兩年)   2016-05-19 23:58:00
對阿光是跟對方談及查相關法律的時間拿去家教1小就回來了就只是很無奈的被騙500的感覺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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