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是獨子,父母從小就離婚,
我一直跟著媽媽,父親那邊完全沒有聯繫
媽媽最近過世了,走前交待我不需聯絡父親,
媽媽有留下一些財產,
人生無常,如果我哪天離開了,
父親就是我的法定繼承人,
但已經30多年未聯絡,且聽說他也有收養子女,
我希望哪天自己離開了,可以把母親留給我的遺產留給指定的親人,
而不是法定繼承人父親,
如果我結婚了,當然是給我妻兒,
但目前是單身,不一定會結婚,對婚姻不強求。
問題:
請問如何指定遺產繼承人,
法律上的程序為何?
預立遺囑?信託?
找律師或代書?
有什麼管道可以諮詢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