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在網拍上看到有人以極低價格販售手機,賣方要求先付訂金後面交
我在有諸多疑慮(賣家的行為很像詐欺)的情況下轉帳給對方訂金,約隔天面交
此後24小時賣方失聯,於是我在面交時間向警局報案詐欺
爾後賣方表示睡過頭並且願意退還訂金,但是必須解開凍結的帳戶
於是我們在警局退還訂金並簽和解書
然而因為詐欺的司法程序所以至今還沒解除,賣家揚言提告誣告並求償
問題:
這種情況下對方告誣告&求償會有成罪或者求償成功的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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