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5/2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皆受傷 都有送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 現場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第三責任+強制
我方強制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i.imgur.com/49hBYJI.jpg
是一個不對稱的十字路口 但不影響此次車禍原因
雙方都騎車,是綠燈 對方要左轉(在路口停止,等待左轉) 我母親直行車(沒有超速)
發生原因(監視器還原真相,並非雙方口述):
義交面向南方,僅有"轉一點點"往東方,把指揮棒放在他自己的腰部就讓對方左轉 就撞上了
而且當時路上車子很多,義交根本就沒看還有沒有直行車就讓對方轉
家母被撞之前一秒""一直""都還有同方向的車子繼續前進
義交把指揮棒放在腰上 根本無法辨識他是要阻擋直行車,並不是家母硬闖
(註:這不是我們自己的見解,承辦警員都有協助我們求償方向)
六、問題:
(1)
這是初判表 http://i.imgur.com/85sBzRe.jpg
我目前的認知是 雙方騎士各35% 義交30% (責任)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比例嗎?
(2)
他是改裝車 (就很多甚麼精品甚麼的)
所以車的財損是要照他的精品價賠償?
對方傷勢是牙齒斷一顆(做假牙)
家母傷勢是整個眉心中間縫針 牙齒斷半顆(要做牙套)
目前尚未調解過,僅有簡單談 對方說我方要賠償他做假牙和車損費用
我方尚未提出
好像是牙齒費用5萬+車損3萬吧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