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nsue (蕃薯)
2016-07-17 18:07:21事實經過:
朋友一家3口參加日本七日遊旅行團,整團43人,
其中有一群12人每次在集合時間皆會遲到20~40分鐘,
第一天晚餐因其遲到,導致原本定好的Buffet
須讓另一團先吃,等到有位置時該餐廳已經接近打烊
在領隊的交涉下,該餐廳表示可以讓本團進去用餐
但所有的食材不補新的。
此後的6天行程,各個參觀活動場景都變項配合
對方的遲到,而被壓縮時間,中間導遊也有斥責
但完全沒有效果,有數次團員在集合時看到對方仍在閒逛
好意提醒3點要集合了,對方只淡然的回應說不是3:30嗎?
然後繼續閒逛。
問題:
1.在法律上有辦法對這樣的團員進行要求嗎?
2.或者有辦法對旅行社要求來遏止這樣的行為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