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07/15 晚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受傷,但他說無礙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破壞 (註)
註:對方是機車撞我汽車,對方撞到我後,先自行把機車牽到路旁
我只能就我停下來的地方進行拍照,但沒在地上標註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
我只有強制險
而對方留下電話和讓我拍車牌後就自行離開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開在兩線道的內側車道上直行,前方沒有車輛,右側有公車
當我聽到碰後,右門、右葉、右側裙都已經受傷
號誌我的方向是綠燈,車速約30km (他跟我都同方向行駛)
六、問題:
1. 他撞到我後,留下電話和車牌,即離開現場,這樣算肇逃嗎?
(我本人沒受傷)
2. 本來他說要賠我,現在我估完價後,對方不理我
我只能先請求調解而不能先民事法庭嗎?
(網路都說不行,但想尋求專業回答)
3. 本來只想收取修車費,現在可以多申請代步車費用嗎?
我自己得請假去調解,這些費用可以一併跟對方請嗎?
我沒受傷但能否申請精神補償?
(能請跟能對方能不能接受是兩回事,只想請問能否申請而已)
4. 如果1. 是肇逃,是否用刑逼民較快?不想拖太久
5. 如果民法判決我勝訴,錢是否一定拿的到?
對方不給錢,有否其他法律上的強制手段?
6. 在跟對方協調時,對方只願意用簡訊回我 (電話打會被掛斷)
後來乾脆直接說明,他要去坐10牢...等話語
這些話如果我覺得有所畏懼,能否提告?
7. 第一次車禍辦理,看網路協調好像也不是特別有用
能否我提出申請而不出席,直接判協調不成,入民事法庭
8. 協調地點,能否在我的住籍地?
(爬文有看到可在出事地,網路說要在對方戶籍地)
(只想確認我被撞,不能在我戶籍地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