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警察處理交通事故疑問

作者: falafan (falafan)   2016-08-13 15:08:55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5年7月中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對方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下班時間約5點多我在十字路口等綠燈,因車多未注意前方有警察處理交通事故,綠燈後
前方的車閃過處理現場,但我去撞到警察的摩托車。我有受傷,警察先生沒有。
六、問題:
想請問當時警察沒有開警示燈跟放警示牌可以嗎?我想如果是我的錯,就早點賠錢和解。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8-13 15:12:00
駕駛車輛應注意前方是駕駛的義務...= =不是因為車多就可以有疏失,然後又要怪別人...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8-13 17:14:00
因為……………………都是廢話 肇因只有一個「未注意前方」五個字 結束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8-13 17:36:00
未注意前方,車多是自己的問題。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14 00:41:00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08-15 09:02:00
騎車開車眼睛不看路,活該啊,本來是你的錯無誤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16 11:52:00
時間快到先去交通隊領初判表、然後和解書準備簽一簽撞倒警車你覺得有機會不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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