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較常晚歸,因此經常遇到警察設點進行臨檢
雖然遇到的警察態度都很好
不過也讓我想到之前一個新聞
就是兩位警察在路邊看到一個男生在機車上
後來去臨檢發現安非他命(就是後來有上新聞像念經一樣背法條的那位)
我想問的是
一般的臨時看到過去臨檢
和平常會看到的設點臨檢
他們能做的事情是否相同?
舉例來說,除了我們能要求警察出示身份後
警察除了查我們證件外,能做到什麼程度?
要求檢察後車廂或機車坐墊下、隨身行李或包包
這些要求是否能夠拒絕呢?
一般的搜索應有搜索令,但若臨檢能做到相同程度的話
搜索令不是形同虛設嗎?
感謝解答
基本上除了查證身分、車籍特徵、酒測以外,其他都不行。
除非目視就能發現有問題 否則都可以拒絕例如你笨到插一把槍在口袋裡被警察直接看見...
要有初始嫌疑才可以發動其他的搜索等等以鼻聞酒味及毒品、目視車體有無新撞痕跡、目視車內有無異狀,總之原則不動手,有初始嫌疑就開始其他程序了
前陣子那個粉紅跑車新聞的呢? 駕駛有前科算嫌疑嗎?
粉紅跑車那個在查身分的時候駕駛就沒證件了...帶回去只是查驗身分 而且他舉發的是噪音啊..員警直接聽就能聽出問題